从中国商业联合会获悉,近日,欧盟发布了修订电池指令以取消对无线电动工具豁免的提案,即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将禁止在无线电动工具内使用镍镉电池。
从中国商业联合会获悉,近日,欧盟发布了修订电池指令以取消对无线电动工具豁免的提案,即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将禁止在无线电动工具内使用镍镉电池。
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已于2008年9月26日实施。该指令的关键条款对含有害物质的电池和蓄电池上市给予了限制,该指令规定,按重量计镉含量超过0.002%的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不得在欧盟上市。但是,电池指令第4(3)条规定,该要求并不适用于应急和警报系统、医疗设备、无线电动工具的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也就是说,原电池指令的镉含量限值对无线电动工具的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是豁免的。
近日,欧盟委员会经过对豁免条件进行定期调研后,采纳了有关修订电池指令以取消对无线电动工具豁免的提案。从2016年1月1日起,无线电动工具使用的便携电池及蓄电池中,镉含量将不得超过重量的0.002%。对此规定,我国制造商应给予高度重视。